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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内蒙分公司巴彦淖尔、兴安盟和通辽市引入授权合营售后服务商项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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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内蒙分公司巴彦淖尔、兴安盟和通辽市引入授权合营售后服务商项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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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讯详细信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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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名称: |
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内蒙分公司巴彦淖尔、兴安盟和通辽市引入授权合营售后服务商项目 |
| 所属地区: |
内蒙古 |
发布时间: |
历史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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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内容: |
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内蒙分公司巴彦淖尔、兴安盟和通辽市引入授权合营售后服务商项目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内蒙分公司(以下简称: 采购人)将于近期启动巴彦淖尔、兴安盟和通辽市引入授权合营售后服务商项目采购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 一、 采购内容本次拟采购巴彦淖尔、兴安盟和通辽市授权合营售后服务商。 二、 服务商资格要求本项目对参与采购的服务商资质条件要求如下: (一)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,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。 (二)具有手机维修或售后服务的经营资质(营业执照中包含但不限于手机维修、通信器材或电子产品售后服务等字样)。 (三)具有移动通信终端产品售后服务经验,且在盟市当地具有较强的综合维修能力。 (四)具备专业维修团队及相关人力资源保障。 (五)近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。 三、领取采购文件,请提供以下材料(一)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;(二)税务登记证副本;(三)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;(四)开户银行许可证副本;(五)法人身份证复印件;以上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,原件审核后退回,留存复印件。 各参与服务商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,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利,对于弄虚作假行为,各服务商将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。 采购人仅对符合资格要求的服务商提供采购文件。 四、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时间: 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9日,北京时间8:30-17:30。 地点: 内蒙古自治区,呼和浩特市,新城区,呼伦南路5号,3号楼104室。 五、其他事宜(一)未从采购人处正式取得采购文件的潜在服务商,其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。 (二) 本公告在中国移动招标采购网(b2b.10086.cn)发布,本公告的修改、补充,以中国移动电子招标采购网发布的内容为准。 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,以在中国移动招标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。 六、联系方式联系人: 银泽琪 电话: 13948531025电子邮件: 13948531025@139.com特此通告。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内蒙分公司 2015年5月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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